婚假13天员工不够休,员工申请休事假,公司能否拒绝?
员工以回家准备婚事为由向公司申请婚假13天,公司经审批同意了员工的请假申请,但员工在假期结束前一天,再向公司申请休事假3天,公司能否拒绝?
可以拒绝,这种不属于突发状况所致的事件。
有伙伴会提出,员工如果因为要结婚摆酒,所以要休事假,能否批准?
结婚摆酒,属于自主计划性行为,通常都会提早安排,员工决定补办结婚酒席本应提前申请休假以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安排,但员工却至假期结束上班前第一天才提出继续休假的申请,公司对于员工该突发性的请休假申请予以拒绝,并未超出通常的用工管理规范。
如果员工没有回来上班,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在公司告知员工公司规定的请假流程及相关旷工的规定和后果后,员工还是未返岗上班,公司可以按照旷工解除。
当然公司的相关请假规定要符合法定的制定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分两步。第一步是讨论程序,即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第二步是协商程序,即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规章制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