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员工严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三个要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公司的用工自主权虽是法律赋予公司的基本权利,但公司对员工违纪行为的认定及所采取的处理方式均应有事实及合同的依据。
1、有证据证明员工存在违纪的事实
第一条,许多公司没有做好,公司认为员工存在违纪行为,就给员工发放一份过失处罚单,但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实员工过失处罚单中所主张的行为客观存在,如果员工不承认存在违纪行为,过失处罚单是不成立的。
2、列明哪些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许多公司的《员工手册》规定公司处罚等级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及解除劳动合同三个处罚等级,这种是没有问题,关键在于公司要规定哪些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等员工出现违纪行为,再主观去判断员工的行为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规定,则员工违纪,公司只能先口头警告,再书面警告,最后才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公司没有规定哪些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可以这样规定:3个月内累计两次口头警告将被直接给予一个书面警告处分;6个月内累计两个书面警告处分则公司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这样员工6个月内有累计两个书面警告处分,则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公司要按照处罚流程操作
比如公司有规定,员工违纪时,部门或者人力资源部先和员工面谈了解事情经过,再作处分。则公司要按照规定操作,而不是直接向员工发放过失处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