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中止劳动合同通知给员工,是否代表公司解除员工?
举个例子,公司向员工发“关于暂时中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是因淡季或者是项目停工,需暂时中止劳动合同,待复工后会再履行劳动合同。
有伙伴会认为,公司仅是中止合同,并不涉及到解除合同。淡季或者项目停工后,员工的工作内容受到了重大影响。公司通过此种方式为员工保留工作岗位,完全无解除合同的意思,仅是希望在项目复工后能够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这个理解错误。
法律上不存在中止劳动合同的说法,只有终止劳动合同。
中止劳动合同其实就是相当于公司安排员工放假。公司中止劳动合同履行,是否属于解除劳动合同,这个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公司淡季或者项目停工及原因并无证据证实,且未与劳动者进行协商,而是单方面发出中止合同通知,并完全停发员工的工资、停缴社保。则公司在事实上单方解除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虽然没有直接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但实际上中止劳动合同就是相当于解除,构成违法解除,应当向员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如果公司以淡季或者项目存停工为由,而单方面中止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但继续给员工发放工资及交社保,则类似公司安排员工放假,则是合法,并不是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