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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受伤,公司未报工伤,有什么风险?

员工受伤,公司未报工伤,有什么风险?

在现实中,会存在一种情况,公司有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受伤,但公司认为不属于工伤,所以没有给员工申报工伤,有什么风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及第(四)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鉴于公司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员工在受伤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并且被当地人社局认定工伤,则公司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公司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有哪些?比如本来应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员工赔付的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因工伤住院治疗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参照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因公出差人员伙食补助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的规定,参照海南省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为每人100元/天的标准)等项目。

当然像住院期间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无论公司是否申请认定工伤,都是由公司承担支付责任。

另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无论公司是否申请认定工伤,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所以对于公司而言,不要以自己为标准去判断是否属于工伤,而是应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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