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规定,经审核,何男等8名申请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刘立等7名申请二级注册建筑师延续注册人员、谢俊等6名申请二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人员、褚永伟等5名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王福俊等4名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吕杨等5名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杨海成等6名申请二级注册建筑师注销注册人员、庄炳芮等5名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人员符合注销注册条件,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特此通告。
附件:1.准予何男等8名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准予刘立等7名二级注册建筑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3.准予谢俊等6名二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4.准予褚永伟等5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准予王福俊等4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6.准予吕杨等5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7.准予杨海成等6名二级注册建筑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8.准予庄炳芮等5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