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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2年第三期、第四期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无纸化考试疫情防控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参考人员安全健康,根据现有疫情防控条例,现就2022年第三期、第四期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无纸化考试期间参考人员疫情防控事项调整如下:

一、请参考人员注意个人防护,建议自备医用N95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参考人员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二、参考人员如因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因其他个人原因,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期间,参考人员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参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出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按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接受健康检测或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视情况予以补齐。考试结束后,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参考人员,建议自行前往医疗机构就医(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参考人员,考试时间不予补齐,不再进行补考,按交卷处理,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四、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参考人员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防疫措施以及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提前做好考前相关准备。

五、参考人员在打印准考证和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后,须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参考人员签署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后,在考试当天进入考场时进行提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关于做好2022年第三期、第四期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无纸化考试疫情防控事项的通知》及《关于公布2022年第三期、第四期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无纸化考试安排的通知》中关于疫情防控事项的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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