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经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原计划于9月4日、5日在北京、江苏(南京、苏州、徐州)、西安考区举行的2021年度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调整至11月6日、7日举行。
因考试日期调整,已报名但无法参加考试的人员,请务必于10月14日前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退费事宜由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汇总各地申请后统一办理。在前述期限内提出申请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将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部署相关考务工作,请报考人员关注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网站相关通知信息,认真遵守有关规定。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