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海宇丨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因为标准劳动用工下,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很高,加之在解除劳动合同等方面受到很大的限制,近些年来,灵活用工的概念受到了很多用人单位的欢迎,2021年疫情以来,相关信息就更加多了起来,各大人力资源公司和各种SASS软件卖力地打着“灵活用工”的旗号为企业用工提供服务,甚至zongli多次为“灵活用工”代言,如2020年7月 22 日GUOWUYUAN常务会议上zongli强调“要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引导劳动者合理有序经营。”
但是,法律上并无灵活用工这个概念。因此,灵活用工到底包含哪些用工模式并没有统一的规定。笔者认为,从广义角度来说,凡是标准劳动用工之外的用工,都可以称之为“灵活用工”。这里简单向各位看官做一个介绍。
1、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例如:为了给员工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公司聘请了一个保洁员,由于只要早中晚各自清扫一次,每次1小时左右即可,其他时间保洁员可以兼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使用非全日用工。他们与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但是与标准劳动用工又存在很大区别,企业使用起来非常灵活,成本相对也会少很多。后面笔者会详细介绍。
2、劳务派遣
例如:A建工企业接到一些施工项目,开发周期6-12个月,由于并没有很多项目需要连续施工,往往项目完工之后,可能一段时间无事可做,为了降低员工闲置成本,这时A公司就可委托第三方根据企业缺失的岗位,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安排该岗位相应的员工,一旦项目完工,就可以将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3、实习生
例如:大四学生为了毕业,根据学校安排在最后一个学期或一年到企业上班,拿到毕业证之后,可以留下也可以离开。这对学生和企业都是一个双向进行选择的过程,这种用工就是实习生模式。
4、劳务外包
例如:为了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食堂。由于公司不想另辟餐饮业务,加之公司自己并不擅长经营管理食堂,这时公司就可以将食堂外包给专业的餐饮公司,由餐饮公司经营管理食堂,自己只做好监管。
5、退休返聘
对我等打杂而言,时间是一把杀猪刀,越老越渣,但对专业人士而言,时间就是朋友,越老越吃香,因此,他们往往是职场的香饽饽。例如有些高科技公司在需要专业过硬、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但是并不需要天天坐班,只需在关键时刻需要专家出面解决疑难杂症,这时,公司就可以采用退休返聘用工模式。
6、人员借调
人员借调是指一个单位借用别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不改变其隶属关系的情况,多见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社会团体为解决编制不足,从下属单位或关联单位借用人员,或者存在于企业间的经营指导、技术指导交流以及企业集团内人员交流。一般是由于技术攻关、引进专案、确保重点建设或扩大事业范围等原因,急需某类专用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在调用有困难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临时或短期借用的办法。
假如有甲公司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乙用人单位由于工作需要,与甲单位协商后,请该劳动者到乙单位为乙用人单位工作,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不变。
段海宇,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劳动法,现担任担任深圳市坪山新区兼职劳动仲裁员。著有《人力资源全流程法律风险管理手册》《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控操作实务》《人力成本法律管控一本通》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