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刘喜忠等16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赵征1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顾振华等19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征万荣1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马晴等38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伊兴国等31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邢秉茂等5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刘喜忠等16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顾振华等19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马晴等38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伊兴国等31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邢秉茂等5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赵征1名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7.征万荣1名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