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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给补偿?看看法律是怎么说的

一、试用期:

试用期二十四天,还在培训阶段,突然告诉我能力不行,解除聘用关系,实际是公司开展不了这项工作。之后也会再招人了,就以我还在试用期不给赔偿,这合理吗?

不合理。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必须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单位。比如:单位发现员工提供的学历证书存在伪造、提供的身份证明虚假等。如果仅仅是认为该员工工作能力不行,而无其他证据,则解雇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合同过期:

如果一个保安队长合同过期,在公司犯了错,被公司开除,请问公司给赔偿费吗?

一般来说要给经济补偿金。理由如下:

1、合同过期,如果是公司没有要求解除,那还是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关系,那同样要给经济补偿金。

2、在公司犯了错,要看多大错,是否严重,如果严重违法制度,这制度是否是MZ程序制定,是否公示公开,员工是否知晓。

3、一般犯错,可以扣不超过工资20%的罚款,如果以此理由开除,则要给经济补偿金。

三、下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八年,现在公司让我下岗,当一名员工,我想离职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吗?

1、如果公司让你下岗,你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如果你自己主动离职,就没有了。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4、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四: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变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5、由以上法律规定及文件可以明确获知,经济补偿金计算中要考虑到的,时间起点问题、计算方式问题、计算基数问题等;

6、经济补偿金计算的时间起点:一般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开始起算,如果用人单位发生合并等情况,之前的工作依然计算在内;

7、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一般情况下,工作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不足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工资过高,最多按照当地三倍职工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且计算不超过12年;

8、经济补偿金计算的基数:工资有很多种,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包括了一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9、那么已经很明确了:经济补偿金(大体数额)=工作时间/年×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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