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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后,能否以公司未缴纳社保要求经济补偿金?

员工离职后,能否以公司未缴纳社保要求经济补偿金?

我们知道,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未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员工提出离职,但没有以公司未缴纳社保的原因提出离职。而后又向公司寄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公司未为其购买社保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能否要求经济补偿金?

答案是不能要求,员工是在离职之后才以公司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为由向公司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而此时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因员工的提出离职而实际解除,员工离职后所发出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及其事由,不能作为认定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的真实原因。

员工选择离职的原因要与其离职后发送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载明的事由一致,员工不是以公司未购买社会保险为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不属于公司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公司无需支付该经济补偿金。

有伙伴会提问,如果员工自动离职,后面再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离职,要求经济补偿金,成立吗?

成立的,因为员工自动离职时,员工并没有提出离职。

所以对于自动离职的员工,公司要履行催告员工到岗上班以及告知相关法律后果的管理义务,如果员工不返岗,公司可以作旷工解除,则这种情况属于公司解除员工,员工是不能再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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