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代表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举个例子,员工的劳动合同在2022年5月31日到期后,直至2023年8月9日双方解除劳动合同,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吗?
有伙伴会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已经达到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不能要求二倍工资。
这个理解是错误的。
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代表不用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在2022年5月31日到期后,直至2023年8月9日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公司工作已超过一年,但双方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公司与员工已在2023年6月1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公司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即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员工最多可以要求支付十一个月的二倍工资。另外二倍工资应以劳动者当月的应得工资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