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解除,对公司的风险是什么?
举个例子,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未约定试用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认为员工“在工作期间不符合岗位要求”,很显然,公司单方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违法。
违法解除,对公司的风险是什么?有伙伴会认为,违法解除只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赔偿金即可,其实并不是这么简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从上面规定可以看出,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双方的劳动合同,而不是要求经济赔偿金,问题来了,如果最后判决公司继续履行双方的劳动合同,从员工被公司违法解除开始到判决出来这段期间,工资如何发?我们知道,这段时间短而一年,长则可能是两三年。
有伙伴会认为,双方因劳动争议产生纠纷,员工从被公司解除开始没有到岗工作,因此,公司不应支付员工工资。
这个理解是错误的,我们看法律规定,《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
从上面规定来看,员工虽然在被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到恢复劳动关系期间没有提供劳动,但责任不在员工,而在公司,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致,公司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公司应当给付员工从公司通知解除劳动关系时起至恢复劳动关系之日的工资损失,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员工正常发放的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