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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给离职员工开离职证明,是否要赔偿员工?

公司未给离职员工开离职证明,是否要赔偿员工?

答案肯定是要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从上面规定看,公司赔偿员工需要有两个条件,一是公司未给员工开离职证明,二是新公司因为员工没有离职证明而不给员工入职,因为我们知道,面试成功与否涉及的因素很多,例如学历、工作经历、技术能力等,只有因为获得其他公司录用的原因确是因员工未持有离职证明,才可以要求赔偿。

有伙伴会问,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多少钱?赔偿的标准是以员工在原公司的月工资为标准,具体赔偿几个月,要看具体情况而定,部分用人单位在录用新员工时会要求该名员工提供上任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证明,但并非全部公司均有此要求,在目前劳动用工市场上仍存在如若劳动者全部条件均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经面试通过,可无需提供上任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即可顺利入职的情形,证明离职证明并非员工获得下任用人单位录用的必要条件。

所以并不是说公司不给员工开离职多久,员工就可以获得多久的赔偿,正常来讲是不低于员工3个月工资的赔偿,除非员工有许多公司证明,不录用员工就是因为没有离职证明,而员工可以要求更多个月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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