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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公司放假,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是否合法?

春节期间公司放假,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是否合法?

现在快春节,有些公司属于淡季,每年春节期间均停产停业,远超国家规定的法定春节假期。停业期间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是否合法?

答案是不合法。

根据法律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非因劳动者的原因停工停产的,用人单位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公司因行业及企业生产的原因,在春节期间停工停产,应按照上述规定向员工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公司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属于降低标准发放工资报酬,是不合法的,除非与员工协商,员工同意该标准。

另外如果员工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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