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规定,经审核,杨刚等2名申请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张易等10名申请二级注册建筑师延续注册人员、周平等2名申请二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人员、屠传豹等7名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何天树等3名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田小明等3名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张芳琼等2名申请二级注册建筑师注销注册人员、马江萍等6名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人员符合注销注册条件,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特此通告。
附件:1.准予杨刚等2名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准予张易等10名二级注册建筑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3.准予周平等2名二级注册建筑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4.准予屠传豹等7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准予何天树等3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6.准予田小明等3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7.准予张芳琼等2名二级注册建筑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8.准予马江萍等6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