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刘丽杰等6344人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注册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刘丽杰等6344名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003/W020200325042148.pdf|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