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关鉴定机构:
按照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通知,我省建设类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系统已优化升级并将开通运行。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并规范使用,结合有关要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资格及申报流程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机构必须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鉴定许可资质。凡已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的建设类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可填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系统(建设类)使用申请表》(附后),附许可证和考评员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经所在市(州)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验证后,将上述申请表以电子文档方式报我中心申请开通该系统。在蓉省辖机构申请材料直接报送我中心。
二、鉴定范围及工种
开通使用该系统的机构,要认真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及专业要求并严格按照资质中所准予的鉴定范围及其工种、等级、类别开展鉴定,不得超资质许可范围鉴定。要坚持实行属地化鉴定,未经省管理机构同意,不得进行异地鉴定。
三、鉴定系统监管
在线考务系统对鉴定资料上报、证书申请等鉴定全过程有严格的监控。各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及鉴定机构,要熟练掌握和规范使用,做到上报有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申请鉴定人员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刷卡才能进行鉴定报名并上报信息,审核通过并鉴定合格后,方可获得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监印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通过其他鉴定在线考务系统上报、并获得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信息,请市(州)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及时将数据报送我们,以便纳入系统统一管理。
四川省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