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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电子证书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有关精神,减轻企业和人员负担,降低服务成本,提高管理效能,经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同意,我省将颁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颁发

  自2018年1月1日起,我省对新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人员颁发电子证书,停止颁发同名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电子证书具体样式见附件。

  二、证书使用及管理

  (一)证书变更。因持证人身份证号码或姓名变更需申请证书变更的,应向本人户籍或在岗从业项目所在市(州)证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也可直接到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申请办理。

  (二)证书注销。因持证人不再从事相关岗位工作或其他原因放弃证书使用权的,应向本人户籍或在岗从业项目所在市(州)证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也可直接到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申请办理。

  (三)证书撤销。持证人有以下所列情形之一的,由本人户籍或在岗从业项目所在市(州)证书管理部门上报,经我办核实,对其相应岗位的电子证书公告撤销:

  1 .受刑事处罚的;

  2.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

  3.违反职业道德的;

  4.转借、买卖、涂改、伪造及违反其他规定使用电子证书的;

  5.违反《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无纸化考试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取得证书的;

  6.有其他非常规情形取得电子证书被投诉举报核实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证书失效。持证人有以下所列情形之一的,由本人户籍或在岗从业项目所在市(州)管理部门上报,经我办核实,对其相应岗位的电子证书公告失效。

  1.持证人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持证人年满65周岁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持证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三、证书打印及查验

  (一)证书打印。持证人可通过《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管理平台》打印证书。

  (二)证书查验。可通过下列方式核查证书的信息:

  1.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2.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http://www.scjst.gov.cn/)—“信息查询”;

  3.进入微信公众号“四川省建设岗培注册中心”—“政务信息”—“人员信息查询”;

  四、其他

  (一)已持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纸质证书的,自动生成相同编号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可继续使用。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及违规使用电子证书,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相关单位或个人承担。

        附件: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电子证书相关工作的通知电子证书样式.png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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