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岗位培训管理部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14〕531号)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有关要求,积极支持企业人才队伍发展,现就做好2017年下半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10月16日—10月31日。
现场报名条件审查/确认时间:10月17日—11月3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27日—12月10日。
考试时间:12月2、3、9、10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如因故变化,另行通知。每个考生考试的具体场次、考点、考室等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岗位及科目
考试岗位为《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明确的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设备安装施工员、设备安装质量员、装饰装修施工员、装饰装修质量员、市政工程施工员、市政工程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共14个岗位。各岗位考试科目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两科。
三、考试大纲及方式
考试内容以全国《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大纲》为依据。
考试采用无纸化闭卷的方式进行。时间150分钟,考生在计算机上作答,考试题目从全国统一题库和省补充题库中随机抽取。题型均为客观题(含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和综合题),试卷满分为200分,《专业知识》占总分的40%(其中省题库题目分数占《专业知识》部分的30%)、《专业技能》占总分的60%。考生成绩将在交卷时由计算机自动按比例合成并显示。
四、报名条件
在四川省注册建筑施工企业从事施工现场专业岗位工作,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且符合以下职业实践最少年限规定条件之一(见下表)的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一个岗位的考试,已取得证书的岗位不得报名:
各职业岗位的土建类本专业、相关专业对应表详见附件2。
五、报名程序
(一)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条件审查的方式。
(二)拟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四川建设人才网”(www.scbuilder.com)→“考试考核”→“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
六、报名条件审查
考试报名条件审查按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人员在企业所在地进行报名条件审查。市(州)所辖企业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审查,由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岗位培训管理部门负责;成都所辖企业人员的报名条件审查,也可到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具体审查点信息详见附件3。
(一)已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审查点进行报名条件审查:
1.本人签字且经所在企业审核并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公章的《报名表》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二代或三代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报名条件审查工作人员,登录“管理平台”,通过刷报名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式进行检索及操作。报名条件审查通过人员的《报名表》、学历证书复印件须清点整理,于审查工作结束后留存备查;对审查不通过的人员,应当面告知理由,退回报名表。
七、考试费用
本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任何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考试费用。
八、考点设置
考点设置工作由我办统一安排,考生考室、机位由计算机随机编排。
九、准考证管理
《准考证》由考试管理系统统一编制、排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管理平台”打印。
十、“双证制”院校学生报名条件及程序
(一)“双证制”院校的应届毕业学生,完成相关专业课程学习和一年职业实践(含顶岗实习、集中实训等),可按照《“双证制”院校建设类专业学生对口报考岗位培训考试的通知》(川建培〔2013〕10号)规定进行报名。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二)拟报名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四川建设人才网”(www.scbuilder.com)→“考试考核”→“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管理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进行报名。
(三)完成网上注册和报名表填写的学生,须携带二代或三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本校“双证制”管理部门进行报名确认。
(四)“双证制”管理部门有关工作人员,登录“管理平台”,通过刷报名学生二代或三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式进行检索并操作,报名确认工作结束后须导出表格存档备查。
十一、其他
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岗位培训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做好组织管理,明确有关部门或直属单位严格开展报名条件审查工作,并协助做好考试考务有关工作;“双证制”院校要做好学生的报名确认工作。我办将适时对全省报名条件审查工作和学生学籍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
附件:1.2017年下半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试时间安排表.xls
3.2017年下半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试报名条件审查单位信息.xls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