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辞退其中有一条就是不符合录用条件,请问所谓的录用条件都有哪些条件?
录用条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明确:年龄、学历、身体状况、品德、技术业务水平(列入绩效考核)。
2、试用期员工一直未提供离职证明,公司觉得不合适,让她走人的时候她要求公司赔偿,没有之前的离职证明,会有影响吗?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才可以解聘,而不是公司认为不合适就让她走人。
至于说有没有影响,也要公司举证。
3、公司以不能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主动辞退试用期员工,让员工在表上离职原因一栏选择:个人原因,担心员工不同意。大家遇到类似情况是怎么做的呢?
试用期只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来辞退,才不用补偿金。你让员工以个人原因辞职,员工肯定不会同意的。
先协商一下吧。
4、试用期员工入职签订了《不符合录用条件确认函》,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关系。但是此员工要求必须马上结清工资,否则不签解除协议。可以直接发辞退通知书给他吗?还是说需要签订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书?这种情况下怎么处理好呢?
结清工资可以与工作交接完毕、解除协议同步进行。
5、为什么不胜任岗位不能作为是否录用的条件之一呢?为什么体检项目会列入试用期是否录用的条件呢?
就是因为不知道是否胜任,才要设试用期。实际操作中,一般是体检合格才能入职,避免一些职业病。
6、转正以后可以说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吗?
员工要考核之后才能转正,转正之后就不能说不符合录用条件,只能说不能胜任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经调岗或者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其1个月工资,并且要向劳动者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7、员工入职6天,公司进行了5天的入职考核。展示结果不是很理想,跟员工在面试以及提供的过往经历的表现落差比较大,老板认为员工不能胜任该岗位,提出劝退。员工主张没有半个月赔偿就仲裁,请问这种情况怎么比较好呢?
不胜任工作岗位是转正后的说法,当然要给补偿金了。
这种情况实际上是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把展示的结果作为录用条件之一,就可以辞退且不用补偿金。
8、试用期内解除员工什么情况下不需要赔偿?
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不用付经济补偿金,常用的是以下两种方法:
一是试用期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是试用期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行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而这两种方法均须有书面证据加以证明,不能随意辞退。
9、录用条件确认书和岗位说明书从内容和法律上来说有什么区别?
录用条件确认书是针对岗位的试用期,如果不符合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关键词是:符合。
岗位说明书是针对岗位的全过程,如果不胜任不能马上解除劳动关系。关键词是:胜任。
1、适用阶段的不同:录用条件确认书只适用于试用期阶段。而岗位说明书适用于在职期间的整个过程,并不仅局限于试用期。
2、内容的不同:岗位说明书是基于岗位情况而整理出来的包含岗位信息、任职资格、岗位职责、岗位权限、胜任力标准等内容的文书。而试用期录用条件确认书中的内容则范围更广,不仅包含岗位上的成果要求,还可以包括其他很多方面,比如诚信要求、试用期出勤率要求、健康要求、违纪要求等等。
10、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没有太直接的证据,书面通知还要不要发?
协商或是劝退吧,或者给些补偿金。
都没有直接的证据 ,那就协商。
11、试用期满后,出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企业依此解除劳动合同会有法律风险吗?
有风险,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劳动者试用期内。
12、试用期员工考核不合格,如果员工不在不合格通知书上签字怎么处理呢?
反过来想:如果要签字才能证明不合格,哪个员工会签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