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其他公司累计工作满10年,入职公司后,是否有年休假10年?
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员工才可以要求年休年假10天:
1、员工有证据证明累计工作年限达10年以上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有伙伴会问,提供什么证据证明工作年限?证据就是《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2、员工要提供证据证明在入职公司工作前工作期间累计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员工入职公司后才可以享受年休假。
当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外,员工入职公司当年度年休假并不是有10天。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员工当年休假天数应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而并非理所当然地享有10天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