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否以员工存在智力障碍,而认定劳动合同无效?
举个例子,员工存在智力障碍,但入职员工未如实反映自身的问题,入职后公司才发现员工存在智力障碍,能否认定员工存在欺诈行为,使得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属无效?
答案是劳动合同有效的。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在职工的招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残疾人群体自强不息、自尊自立,参加适合其自身能力的劳动,应当予以支持。
员工是智力残疾人,其劳动的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首先,员工入职时隐瞒自己的残疾情况,但公司在招录员工时并未将是否为残疾人作为聘用条件,且如果公司有相关的入职要求,则属于对残疾人就业的歧视,该入职要求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其次,如果员工的智力状况影响本职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可以调动员工到其他适合员工的岗位。如果员工是智力残疾人,但具备劳动能力,能够胜任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本职工作,公司则不能调动员工的工作。
最后,公司如果想避免这种风险,只能在招聘面试环节把工作做好,不能说等员工入职后,再说员工未告知自身存在智力残疾而主张劳动合同无效。